经典案例:
- 田某平诉青岛某某药品连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
田某平(下称委托人)在青岛某某药品连锁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工作多年,职务为经理。2020年,公司未经委托人同意,擅自将委托人社保从公司移至第三方机构,并通过第三方机构账户发放工资,后要求委托人签署协议认可该行为。经律师分析,虽然社保的缴纳以及工资的发放尚未终止,但公司的行为违法解除了与委托人的劳动关系,是一种变相的裁员,需及时提起仲裁以免超过仲裁时效。后青岛市崂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支持了律师的观点,判决公司支付赔偿金等共计15万余元。
- 青岛某某有限公司诉中建某局某某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装分公司、中建某局某某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青岛某某有限公司(下称委托人)与中建某局某某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装分公司(下称安装公司)签订合同,向建设工程项目供应材料。但安装公司长期拖欠货款,故提起诉讼。律师在接手案件后查询了安装公司的股权结构,将安装公司及其总公司一并列为被告,并申请了财产保全。同时,律师主动与安装公司进行沟通、对账,推动安装公司在开庭前将货款中无争议的部分先行支付给委托人。庭审过程中律师也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利益,最终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支持了律师提出的包括利息在内的全部诉讼请求。